近日,一則關于網購玩偶的異常情況引發關注。廣西賀州一名消費者在拆開網購的20個玩偶套裝時,發現其中一個玩偶的眼睛部位存在疑似攝像頭的裝置。該消費者隨即與商家取得聯系,詢問具體情況。
面對消費者的質疑,商家解釋稱此次發貨屬于“混搭發貨”,可能是員工在操作過程中疏忽,導致帶有攝像頭的玩偶被混入訂單中。商家同時承認,店內確實存在部分帶有攝像頭的玩偶商品。
事件發生后,網購平臺迅速介入處理。17日,平臺客服表示,已對該商家的全部商品進行全鏈路下架,以防止類似問題進一步擴散,保障消費者權益。
針對這一事件,法律界人士從不同角度進行了解讀。有律師指出,攝像頭本身僅是一種工具,但其用途決定了是否涉及法律問題。若隱藏在玩偶中的攝像頭被用于非法拍攝,侵犯他人隱私或構成其他違法行為,相關責任方需承擔法律責任。
另一位律師則強調,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享有知情權。商家有義務明確告知商品是否包含攝像頭等特殊裝置。若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到此類商品,且攝像頭已實際拍攝視頻,則可能涉及侵權行為。消費者可通過法律途徑起訴維權,或向購物平臺投訴要求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