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消息,車輛當天買完保險后,如果不仔細看保險條款的話,可能發現不了次日0:00生效的條款,如果真買了保險后當天就發生了事故,保險公司拒賠了怎么辦,下文的朱師傅就遭遇了這樣的煩心事。
據報道,朱師傅稱,自己有輛2008年買的海馬汽車,因為家里有其他車子就很少開。
今年12月2日,他發現車輛脫保一個星期了,然后就去人保財險的營業廳買交強險,營業員沒有向他介紹保險內容和保障,就說保單后續會發到微信服務號里,朱師傅付了965元保費離開。
朱師傅后來晚上去接女兒放學,路上一輛騎電瓶車過來撞上車頭,騎車人被送到醫院,騎車人腿骨折。朱先生報警后,事故責任還沒有判定,同時也報了保險。
但后來在12月10號,保險公司發來一個書面的拒賠通知書,拒賠理由是保險未在合同期內。
朱師傅的保單顯示收費投保確認時間和生成保單時間都是2025年12月2日上午10點21分,保險期間則是從2025年12月3日零時起到2026年12月2號24時。
也就是說,朱師傅付完錢之后,有將近14個小時的保險空窗期,可事故就發生在這段時間內。
拒賠拒付通知書提到朱師傅出險報時描述事故發生時間是12月3日上午九時,經調查,實際事故發生在12月2號晚上十點,不在保單有效期限內。
朱師傅說,這是因為事發當天只報了警,第二天才報保險,汽車人還在住院治療中,事故責任還沒判定,費用暫時由傷者先墊付。
朱師傅不認可被拒保,同時還表示,自己來投保的時候,業務員沒跟提前告知。朱先生訴求,保險合同中次日臨時生效的條款作廢,變更為即時生效。
媒體找到當地人保財險上虞理賠分中心,工作人員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訪,后來,朱師傅反饋保險公司回復,經過審批后同意承擔保險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