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2 日消息,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認監委)今日發布公告,對充電寶、燃氣燃燒器具、電動自行車等共計 3 類 11 種高風險產品實施 CCC 認證標志試點改革。
公告稱,指定認證機構和獲證企業應在執行《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管理要求》基礎上,在試點產品 CCC 標志圖案的右側標注追溯二維碼,兩者緊鄰且不可分割,圖案應清晰、完整。印刷 / 模壓 CCC 標志追溯二維碼由指定認證機構在簽發 CCC 認證證書時向獲證企業提供。標準規格 CCC 標志追溯二維碼由指定認證機構在組織印制標志時加施。
社會公眾、監管部門等相關方可通過掃描追溯二維碼獲取相應獲證產品信息,包括認證證書編號、生產者名稱、產品規格型號、證書狀態、發證機構等。
試點工作安排:
2026 年 3 月 1 日起,試點產品領域新獲 CCC 認證證書的產品,應根據本公告要求標注 CCC 追溯二維碼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2027 年 3 月 1 日起,試點產品領域對應的全部獲證產品,應根據本公告要求標注 CCC 追溯二維碼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2027 年 3 月 1 日前已按現行要求加施 CCC 標志并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的試點領域獲證產品,不做標志變更要求。
附原文如下:
國家認監委關于充電寶等產品
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試點改革事項的公告
為進一步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防范假冒認證標志、虛假認證等違法行為,便利社會公眾和監管部門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以下稱 CCC 標志)查詢獲證產品及生產者相關信息,國家認監委決定對充電寶等產品 CCC 標志式樣和加施要求實施試點改革,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試點產品
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移動電源(充電寶)、電動自行車及安全附件、燃氣燃燒器具及安全附件。
二、試點工作事項
(一)試點產品 CCC 標志式樣和管理要求
指定認證機構和獲證企業應在執行《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管理要求》基礎上,在試點產品 CCC 標志圖案的右側標注追溯二維碼,兩者緊鄰且不可分割,圖案應清晰、完整。試點產品 CCC 標志式樣見附件中的圖例說明。
追溯二維碼應符合《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管理要求》中認證證書二維碼規則或《標準規格 CCC 標志追溯編碼規則》(認秘函〔2023〕36 號)。印刷 / 模壓 CCC 標志追溯二維碼由指定認證機構在簽發 CCC 認證證書時向獲證企業提供。標準規格 CCC 標志追溯二維碼由指定認證機構在組織印制標志時加施。
社會公眾、監管部門等相關方可通過掃描追溯二維碼獲取相應獲證產品信息,包括認證證書編號、生產者名稱、產品規格型號、證書狀態、發證機構等。
(二)試點工作安排
2026 年 3 月 1 日起,試點產品領域新獲 CCC 認證證書的產品,應根據本公告要求標注 CCC 追溯二維碼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2027 年 3 月 1 日起,試點產品領域對應的全部獲證產品,應根據本公告要求標注 CCC 追溯二維碼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2027 年 3 月 1 日前已按現行要求加施 CCC 標志并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的試點領域獲證產品,不做標志變更要求。
三、有關工作要求
各指定認證機構應進一步加強和完善 CCC 標志的管理工作,建立滿足試點工作要求的認證管理信息化平臺,確保 CCC 標志追溯二維碼信息的有效查驗。在試點工作期間,各指定認證機構應及時向試點產品獲證企業提供追溯二維碼電子文件或帶有追溯二維碼的標準規格 CCC 標志,指導獲證企業正確使用 CCC 標志;將獲證企業 CCC 標志的使用情況作為證后監督工作中的重點檢查內容,了解并掌握獲證產品的生產情況,強化對獲證產品的風險控制能力,確保試點工作的有效實施。
試點產品獲證企業在加施 CCC 標志時,應嚴格按照《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管理要求》和本公告的要求,建立本單位的標志使用和管理制度,確保二維碼信息與獲證產品信息的一致,并對標志使用情況進行記錄和存檔。
附件:試點產品 CCC 標志式樣及管理要求
國家認監委
2025 年 12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