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公安部等部門宣布,我國首批兩款L3級自動駕駛車型正式獲得準入許可。這一消息標志著我國自動駕駛技術從技術驗證階段邁向量產應用的關鍵轉折,也為行業創新發展注入了新動力。根據規則,獲得許可的車型需通過方案驗證、測試評估及專家評審等環節,確保在限定區域和場景下具備安全上路能力。

此次準入許可的篩選過程極為嚴格。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副主任劉法旺介紹,2023年11月,相關部門發布試點通知后,共有29家聯合體提交申請。經初審和擇優評審,9家聯合體進入后續環節。考核內容涵蓋企業研發、測試及應急保障能力,以及車型的預期功能安全、網絡安全等系統性風險。試點城市的管理能力和應急響應機制也需通過驗證。最終,兩家聯合體脫穎而出,成為首批試點單位。
盡管兩款車型已獲準入,但普通消費者短期內仍無法直接購買。根據規定,試點分為準入和上路通行兩個階段,采用“小切口、附條件”模式。目前,試點車輛僅限在指定路段由運營單位使用,普通消費者可通過打車體驗自動駕駛功能。劉法旺表示,隨著試點深入和安全風險認知的完善,相關限制有望逐步放寬,自動駕駛技術將更廣泛地融入日常生活。
自動駕駛技術的升級對法律體系提出了新挑戰。可持續交通創新中心研究員鄭飛指出,L3級以上自動駕駛需建立新型責任認定規則。與傳統輔助駕駛不同,自動駕駛場景下需區分“無人駕駛”和“人機切換”兩種模式。例如,在自動駕駛過程中發生事故時,需明確駕駛員接管是權利還是義務,以及責任應由個人、系統還是運營主體承擔。鄭飛建議,未來需結合技術分級和應用場景,制定精細化的法律規制,為人機責任劃分提供清晰依據。















